財政部宣布,「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」措施將延長2年至105年底,但修正申貸條件必須是在申請日前6個月起所購置的住宅才可適用。
由於高房價居10大民怨之首,為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置住宅,財政部在99年12月推出「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」,由臺灣銀行等8家公股銀行以銀行自有資金辦理,實施期程至103年底。
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柯绣絹表示,為繼續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置住宅,滿足居住基本需求,減輕國民的居住負擔,這項貸款措施將延長實施期程至105年底。
「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」的貸款對象必須是年滿20歲以上,且借款人與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均無自用住宅,貸款額度最高500萬元,目前貸款利率機動為1.72%。
不過,此次延長實施,增加了一項新規定,即貸款標的必須為申請日前6個月起所購置的住宅,官員表示,主要是為了防止轉貸。
根據統計,申貸件數與金額都有逐年下降的趨勢,101年的件數與金額分別都有113%的年成長率,102年則降為54%、58%,到了103年,以目前統計到11月底的件數與金額,年增率分別再降為24%與25%,主要是有購屋需求的民眾已經申請差不多,而房價過高,根本買不起,也是原因之一。
另外,如果以件數來看,申請「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」件數最多的為新北市,其次是桃園縣、台中市、高雄市、台南市;如果以申貸金額來看,金額最高的還是新北市,其次也是桃園縣,再其次則依序為高雄市、台中市、台北市。